发布时间: 2026-09-02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结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推免工作会议的精神及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儿科医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丁 樱 牛 乐
副组长:张 霞 杨小红
成 员:翟文生 闫永彬 李瑞星 姚明超 许 爽 孟如梦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学业、择优推荐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回避制度,加强监督。
三、推荐范围
我院2022级中医儿科学专业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降级处理及延长修业年限学生除外)。
四、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推免前平均学分绩点(不含任选课、实习、辅修成绩)不低于3.5。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各科目成绩按照学籍管理文件执行。
3.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初修无不及格记录(辅修课程除外)。
五、实施办法
(一)名额分配
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名额分配按照各学院上年度考取研究生人数占全校考取研究生人数比例【公式:某学院推荐人数=全校推免名额×(该学院上一年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人数÷全校上一年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总人数)】,分配推免名额,最终以学校分配为准。
(二)学生申请
学生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推荐原则及推荐条件,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推免意愿真实可信。
(三)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审查和综合成绩审核。
(四)综合成绩评定
1.推免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选拔。总成绩=学习成绩×90%+综合素质分×10%。总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算。
2.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在出现并列时增加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的位数。
3.综合素质分为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三项内容,其分值为三项内容得分总和。2026年9月1日后(包含9月1日)学生获得的所有级别的科研成绩、竞赛获奖项目等均不计入此次推免工作综合素质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计 10 分。
(2)科研成果项目,最高分值为50 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发表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或论文被SCI收录,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中文核心和SCI收录每篇计10分,共同第一作者的记分数为10分除以第一作者的个数。
(3)竞赛获奖项目,最高分值为 40 分,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第一名分别计20、15、10分,第二名到三名分别计15、10、5分,第四到五名分别计10、6、2分;团体奖不分先后的按照人数平均分配该奖项的第一名积分。认定范围见附件2。
(五)鉴定答辩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分评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素质分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于有争议的问题,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
六、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9月4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并将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交儿科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9月6日上午12时前: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政治表现、思想品德、纪律处分、科研成果及奖励等;完成相关签字盖章后转交教学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成绩查询、认定、排序和公示;组织工作小组审议,作出推免决议。根据排名情况确定推免名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学校学工部审核。
(三)9月6日下午4点前:教学工作办公室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河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报送至教务部,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5天,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并处理。
(四)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学生名单审议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五)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坚守诚信原则,不得自行放弃推免资格。公示及获得推免资格后,如学生违反推免工作相关规定,将取消推免资格。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的,单独公示,不再增补。
(七)推免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七、监督管理
1.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涉及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加强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申请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生工作。本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要主动报备声明。对于未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明确已录取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院与学生签订协议,不得再参加本年度的毕业生双选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5.学生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儿科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依据事实及时处理。如学生继续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部)提出申诉,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事实及时处理。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6.未尽事宜按学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推免生遴选办法执行。
附件1 河中医政〔2025〕146号关于印发《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2 河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 国家级竞赛获奖认定范围
附件4 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名单
儿科医学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