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5-05
为做好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笔试、复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2022年儿科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执行大学统一标准:中医类 英语≥52分,复试参加人员按照研究生院下发进入复试名单进行。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2、我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所属学科(教研室)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复试结果负责。
3、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4、专业课考试结束,按照报考导师对报考考生的英语+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比例由招生导师决定。面试内容由答辩、实验及临床情况等组成,由综合面试小组现场抽取考题、现场出题等进行面试,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5、儿科医学院成立综合测试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测试小组成员。配备二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其中一人负责复试设备调试,另一人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笔试、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音,录音录像资料由院部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6、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7、各类研究生考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8、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附件1)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在组织复试时需全程录像,复试结束后录像内容刻盘由研究生科保管。
9、复试时间:2022年5月09日-5月12日。5月09日上午09:00-12:00线上笔试,5月11日下午15:00-17:00综合面试。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我院院通知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均为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考导师+考生姓名+资格审核”格式命名,文件为pdf格式),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材料请压缩后发送邮箱,E-mail:ekyxyxkb@126.com
所有考生请于2022年5月05日16:00点前将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所需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科学历学位证、硕士学历学位证(往届) 扫描件PDF版,按照“报考导师+考生姓名+资格审核”格式命名。
2、思想品德自我鉴定书PDF扫描件,打印后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扫描。
3、《河南中医药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扫描PDF版。
4、政治审查表扫描件。
5、应届生需提供预毕业证明,确保本人按时毕业。(由考生所在大学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科出具并盖章,考生本人签字。确因疫情无法盖章者需增加说明:本人已与研究生院XXX老师联系确认符合毕业要求,如不能按时毕业入学资格自动取消。)
五、复试内容、成绩评定及录取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准备
(1)笔试过程中,要求双机位。请提前将“腾讯会议”安装到两台设备上,并布置好双机位。确保考核中网络畅通、设备供电持续稳定、设备的音频与视频功能运行正常。请考生务必于2022年5月07日16:00前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网络设备情况测试。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enter.html?from=1002
(2)双机位布置说明:
前机位——前机位建议使用自带摄像头的电脑。电脑对准考生,考生正面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后机位——后机位建议使用手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保证考生考试电脑屏幕和桌面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建议后机位能置于后方较高位置以保证能让监考人员看到整个桌面和前机位电脑屏幕)。提前调试好角度如下图所示:
2、笔试环节
(1)笔试安排:笔试所用的会议号将在考试前一天告知。
(2)笔试环节流程:
①核验考生证件
5月09日上午08:30,考生应准时加入腾讯会议室备考,并按照监考老师要求,手持身份证、准考证(照片一面向电脑摄像头),进行身份比对。
②考生环境检查
复试期间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光线明亮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替考,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不得佩戴耳机,应关闭考试所需电脑、手机以外的电子设备,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将头肩部及双手放置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不吸烟,不做与考试无关的行为。如有违反,视同为作弊。
③发放考题
我院笔试为闭卷考试,通过腾讯会议的文档功能发放试题,禁止翻阅书籍,查看电脑或者其他电子设备。
④考生答题
听到开考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使用盖有学校院徽的复试答题纸进行作答,在其它地方作答均无效。
⑤考生交卷
考试结束后,立刻放下笔,听从指令用手机拍照全部答题内容(画面要清晰),10分钟内以电子传输方式发送到指定位置(具体发送地址会在考试开始前提前告知)。发送使用手机,发送时不得离开会议室且不得关闭前机位的电脑摄像头,发送全过程需为可见。经监考老师确认接收试卷图片成功后,则宣布考试结束,考生方可离开会议室。卷面应该整洁、完整,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果试卷字迹不清晰所造成的后果有考生个人承担。
答题纸与《河南中医药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一起于5月09日考试结束后立即通过顺丰寄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19号河南中医药大学儿科医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办,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371-66212373。复试专家组将比对收到的答题纸试卷笔迹与内容跟考试结束时拍照发送的电子答卷。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复试成绩。
注意:考试全程不允许离开座位(一旦离开,视同交卷),不做与答题无关的行为;考试全程须关闭微信、QQ等所有与他人联系的渠道;一旦有因网络问题造成监考老师无法看到学生的情况,在监考老师做好记录同时,考生应及时处理,并联系院系提供网络异常的证明。出现网络异常则视自动中断本场考试,网络异常的考生需跟我院联系补考时间,启动B卷重新考试;在补考中如又出现网络掉线等异常,考生则需要前来我院进行现场补考,任何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现场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综合面试环节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专业课考试结束,按照报考导师对报考考生的英语+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比例由招生导师决定。5月11日下午15:00-17:00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内容由答辩、实验及临床情况等组成,由综合面试小组现场抽取考题、现场出题等形式进行面试。请考生提前半小时上线备考,会议号码提前一天告知。
4、录取环节
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
综合测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照导师实际招生人数,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的拟录取名单交研究生科审核。然后由本院部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调剂环节
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可在学校指定的医院或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单原件扫描件须在5月25日前发送至ekyxyxkb@126.com邮箱,原件于开学报到后提交。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它
1、根据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必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考生需携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审查表,学院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另需携带本人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2、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行为。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对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巡查和监督,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5575590;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监察处,邮编:450046,邮箱:jwhnzyxy@163.com。
6、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371-65998824,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50046,邮箱:hzyyjsyzb@163.com。
7、学院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电话:0371-66212373 邮箱:ekyxyxkb@126.com 本院纪委电话:0371-66297761
九、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儿科医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儿科医学院
2022年5月05日